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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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

 

编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工作时限

收费标准

1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审批

 

20

地价款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协议

20

地价款

招标、拍卖、挂牌

20

地价款

租赁

20

地价款 ( 租金 )

合同变更

20

地价款不需交费的除外 )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20

按照收费依据的详细规定执行

4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单独选址或分批次)

 

20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0/平方米;通州区32/平方米;昌平、大兴28/平方米;房山区、门头沟区24/平方米;怀柔21/平方米;密云、延庆、平谷17/平方米。 
2.
耕地开垦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一般耕地30/公顷,基本农田37.5/公顷;顺义、昌平、通州、大兴一般耕地27/公顷,基本农田33/公顷;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一般耕地22.5/公顷,基本农田27/公顷。 
3.
防洪费:20/平方米

5

征收集体土地批准

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农用地 , 单独选址或分批次项目

20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0/平方米;通州区32/平方米;昌平、大兴28/平方米;房山区、门头沟区24/平方米;怀柔21/平方米;密云、延庆、平谷17/平方米 
2.
耕地开垦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一般耕地30/公顷,基本农田37.5/公顷;顺义、昌平、通州、大兴一般耕地27/公顷,基本农田33/公顷;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一般耕地22.5/公顷,基本农田27/公顷。 
3.
防洪费:20/平方米 
4.
超转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00/亩,其他300/亩。

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建设用地 , 单独选址或分批次项目

20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0/平方米;通州区32/平方米;昌平、大兴28/平方米;房山区、门头沟区24/平方米;怀柔21/平方米;密云、延庆、平谷17/平方米。 
2.
耕地开垦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一般耕地30/公顷,基本农田37.5/公顷;顺义、昌平、通州、大兴一般耕地27/公顷,基本农田33/公顷;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一般耕地22.5/公顷,基本农田27/公顷。 
3.
防洪费:20/平方米 
4.
超转费: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00/亩;其他300/

6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

 

20

不收费

7

乡镇企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

 

20

防洪费,每年每平方米 2 

8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

 

20

防洪费,每年每平方米2

9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荒山、荒地、荒滩权限内的批准

 

20

不收费

10

外资企业用地审核

 

20

1、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19929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发布,根据199712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根据20022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2号令修改) 
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重新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74号) 
根据《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由地税部门负责收费

1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0

不收费

12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批准

 

15

不收费

1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用地批准

 

20

1、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19929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发布,根据199712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根据20022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2号令修改) 
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重新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74号) 
根据《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由地税部门负责收费

 

14

开采矿产资源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许可

30

1.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2
.采矿登记费: 1.新建、在建、生产的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变更登记、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3
.采矿权价款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采矿权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

   延续

30

延续收费 100 

   变更

30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注销

20

不收费

开采矿产资源许可--地热

30

.采矿权使用费 :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采矿登记费 : 比照 1. 新建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 元,变更登记、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采矿权价款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采矿权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

   延续

30

1.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2
.采矿登记费:收费100元。 
3
.采矿权价款: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采矿权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

   变更

30

变更登记收费100元。

   注销

30

不收费

15

采矿权转让批准

采矿权转让批准

30

不收费

采矿权转让批准--地热

20

不收费

16

探矿权转让批准

 

20

不收费

17

勘查矿产资源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许可

40

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
、勘查登记费:50元。

   延续

30

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
、勘查登记费: 50/

   变更

30

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
、勘查登记费: 50/

   保留

30

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
、勘查登记费: 50/

   注销

30

不收费

勘查矿产资源许可--地热

40

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
、勘查登记收费标准每项申请收费50元。

1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20

不收费

19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20

不收费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

20

不收费

20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

20

不收费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地热

30

不收费

21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

 

30

不收费

22

开办独立选(洗)矿厂批准

 

20

不收费

23

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检索费

 

每检索到一件信息5

复制费

 

按纸张、光盘、磁盘等不同介质形式收费

邮寄费

 

C4信封0.5/个,其他型号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