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强
摘要: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土地和资金的严格控制、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城市规划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使房地产行业(包括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的稀缺性表现逐渐突出,本文以北京市集体土地为例介绍土地一级开发程序和成本核算的一些基本情况,提出关于成本控制的一点想法。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介绍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二、土地一级开发程序说明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提交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相应各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各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征地、征收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安置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的概念和作用
1、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指在政府规划的土地一级开发区域红线内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的费用。由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用、征收补偿费用、公共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土地招拍挂中的交易费用、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移交前的管理费用等构成。
2、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的作用
(1)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决策的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的重要性。政府或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中主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超过投资者的财务能力,就会使决策者放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因此,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就成为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依据。
(2)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融资的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量较为巨大,要求项目的投资者必须有很强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基本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量,从而为筹集资金提供了依据。土地一级开发从不同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融资评价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因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也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的依据。
(3)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通过不同阶段的预估,最终通过竣工决算确定下来的。不同阶段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预估是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每一次成本估算都不能超过前一次估算的幅度。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准确性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地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才可能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
(4)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决定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依据
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指出让使用权的地块上已经完成征地拆迁,土地开发程度为已完成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简称“七通一平)(或 “五通一平” 及其他情况),可直接用于建设的土地价格。
北京市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由毛地价(土地出让金、四源费和大市政费)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构成。毛地价是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市国土局审定,毛地价水平较为稳定,对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较小。因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就成为决定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重要依据。
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成本构成
(一)项目前期费用
1. 立项报告、可研报告、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等的编制费及项目前期的各种工程咨询费
2. 委托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区域内的管线综合等规划方案费用
3. 工程勘察、测绘、定桩费用
4.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费用
5. 交通影响评价分析费用
6. 地震影响评价分析费用
7. 地价评估费用
8. 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审查费
9. 招标代理费、招标服务费
10. 工程保险费
(二)征地、征收费用
1、征地补偿费用
2、征收补偿费用
3、房屋征收评估费、拆迁服务费
4、拆除工程费用
5、古树保护及文物古建修护、还建费用
6、其它
(三)公共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1、场地平整费用及为各二级开发单位提供施工临时供水、供电设施、临时道路的铺设及维护费用
2、区域内永久性道路、桥梁建设费用
3、市政管线建设费用(包括雨水、污水、中水、上水、电力、天然气、电信、热力等)
4、市政场站建设费用 (包括雨水泵房、燃气调压站、热力站、开闭站、区域中水站、区域管理中央监控室及涉及城市安全的公共设施等,其建设费用视规划情况而定 )
5、配套公共设施建设费用 (区域内的交通智能化系统 、公共标识指示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转运站 、消防站、派出所、邮局等 )
(四)区域内公共环境景观建设费用
包括:绿化(花草、树木的种植)、微地形、艺术小品、喷泉、地下出入口的处理、休息座椅等。
本部分费用是指在土地一级开发区域内,各二级开发地块红线范围外的公共区域的环境景观建设费用。这是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应在不同阶段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参考相应工程的估算指标,或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测定。
(五)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包括:市政管理用房建设费用;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费用;规划中其它须纳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在不同阶段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参考相应工程的估算指标,或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测定。
(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工程监理费
2、竣工图编制费
3、建设期区域管理费用
4、项目竣工后移交管理单位前的维护管理费用
5、项目后评价费用
6、其他
(七)管理费
指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在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包括土地一级开发的建设期和代政府进行土地出让的销售期。该费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管理水平、资源投入情况等进行核算。
(八)财务费用
指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
其测算依企业(或项目)的资本结构和融资能力不同而有不同的融资方案,因此融资渠道、金额和期限完全不同,其融资成本应视具体情况分别测算。
(九)应纳税费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的应纳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进口设备关税、所得税等。
具体纳税额计算方法详见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
(十)不可预见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视不同阶段的测算精度不同,而以开发成本为基数,适当计取一定比例。
五、集体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