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综合管理部
1、 新型城镇化“六大任务”引发热议
【新闻背景】: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六大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
【业内观点】:
韩长赋(农业部部长):中国现代化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多数农民的城镇化;最大的风险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农业和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城镇化为农业带来历史机遇,投资农业不会一夜暴富,但会有长期和稳定回报;警惕新的“剪刀差”: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
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新型城镇化就是蒙人!城镇化的确定标准在于收入来源于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来源于城镇,就是城镇化,反之则不是。 要推动真正的城镇化,第一,开放市场,只要市场开放,用不着政府操心,也用不着政府投资,把限制市场条件的问题取消了,自然就发展起来了。第二,放开户籍限制,农民的户口你也得放开,让它市场化。我们的第一部宪法是允许农民有迁徙权利,你要还给农民迁徙权利。只要你把人权问题解决好了,剩下的问题自然就能解决了。
易鹏(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城镇化的内涵是“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为支撑,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推进公平公正的制度改革为保证”。
朱中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城镇化的推进,会带来更多的住房需求,包括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以及园区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和老年住区建设等。
厉以宁(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不能效仿西方的城镇化道路,因为西方已经反映出了城市病——城市变成污染源,有钱人从城市迁出,出现了逆城市化。如果要达到90%的城镇化率,意味着还将有5亿人进入城市,城市的资源难以满足需求,生活质量也会下降。
2、 房企“欠税门”
【新闻背景】:
2013年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45家上市房企存在巨额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3.8万亿,SOHO中国、富力、万科、招商地产、合生创展、金地集团等知名房企均榜上有名。对此,房企均公告称报道失实,知名地产商任志强更是激烈反驳,一时间众说纷纭。虽然,税务总局后来称土地增值税欠税推算有误,但12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欠税名单让原本平息的“房企欠税”风波再掀波澜。
【业内观点】:
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央视报道“愚蠢无知”。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节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但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能说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
杨红旭(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中央电台财经评论员):央视报道,虽然有失偏颇,但揭示了土地增值税领域存在已久的诸多乱象。同时,可能也预示着未来一段时间,中央虽然不会在市场调控方面明显加码,但却会着力治理房地产乱象、规范市场秩序。至少在土地增值税这个领域,接下去相关部门会有所反应与行动。这一点,值得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人士,以及业内企业警醒。房产税需要立法,也需要改革。规范房地产税收体系肯定是接下去财税改革重要的一个方面,其中也会包括房产税,治理这个行业的乱象,规范行业秩序,这可能是接下去的一个重点。
叶檀(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屡起波澜的土地增值税,体现税收与土地的双重错位。开发商没有违规,算是合理避税。土地增值税体现了税收漏洞、激励机制扭曲、操作困难等等弊端,可以说集各类弊端之大成,如果要真实清算,累死税官事小,房地产行业也得关张很长一段时间。为今之计,只有把房地产税收与土改结合在一起,以公平、高效、便捷的方式,按照不同区块、不同类型的房产分成简单的几类预先征收,为以后的市场立规矩,为现在的市场找合法依据。一个想要尽力回归公平的税收,最后落得无人理睬,再好的设计、再繁琐的税收款项、再多的领导重视,也无济于事。
3、 “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发关注
【新闻背景】: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业内观点】:
叶建平(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不动产物权是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证。物权法已经给出了相关程序,那就是先制定出相关法规然后履行,可以说,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法规是十分关键的一步。
陈国强(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征房地产税创造了技术条件。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就住房数据而言,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很可能会以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整合,如此一来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房产交易、预售的职责还在住建部门。当然,对于遗漏的数据,一方面需要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上的保证,是可以逐步完善的。
李国政(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不动产统一登记会对房价下降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很明显。部分热点中小城市可能有所下降,全国市场房价的变动还是依据整体经济环境、调控政策与市场需求来决定的,不会随着一项政策的出台而大起大落。
4、 “自住型商品房”受到热捧
【新闻背景】:
2013年10月23日,为落实“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价格”的房价控制目标,备受关注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出台,2013年底前北京将分配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用地。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2013年11月30日,恒大地产豆各庄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御景湾”于上午10点正式申请,成为北京首个摇号的自住房项目,当天,恒大北京官网一度被刷爆。据了解,此次网上购房初步登记的家庭共14.8万户。与两千套房源相比,申购比高达74比1。
【业内观点】:
张磊(北京美联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首个自住型商品房的入市,稳定了购房者的市场预期,充分转移了购房者聚焦高房价的视线。有数据显示,北京市的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大约有13万户,而明年的自住型商品房供应量共5万套,显然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在2014年之内是无法满足现有需求的。同时,选购自住型商品房不仅需要付出时间成本,还要给予执行层面绝对的信任。短时间内,自住型商品房还不是商品房的对手。
张大伟(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从首个自住型商品房网上申购的情况来看,市场需求很旺盛。自住型商品房2年7万套的供应量,不能完全满足购房需求,主要是影响市场预期。未来,保障房会逐渐并轨,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供应量将会减少。而更多的购房需求来自于“夹心层”,政府将会加大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以满足“夹心层”的需求。
苏腾(北京清华同衡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自住型商品房能够有效补给住房的供应层次。主要是提供给那些手里有一点积蓄、又不够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人群。这部分人其实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要么是不符合经适房和两限房的资格,要么是久拍不中。
于燕燕(北京社科院城市问题研究所所长):这是政府与市场的一次有效衔接。低于周边商品房30%左右的价格,能够帮助北京楼市价格体系更加多元,这对于北京、乃至全国的房地产市场都将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商业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是一种市场行为。自住型商品房对于局部地区房价应该存在一定辐射和影响,但对于全市而言,影响微乎其微。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这一房型的数量太少,对整个楼市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
5、 清理小产权房
【新闻背景】: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就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截至11月26日,北京共清理认定83个“小产权房”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000亩(其中耕地132.94亩),总建筑面积约381万平方米。这一系列行动,又一次将“小产权房”推到了风口浪尖。
【业内观点】:
任志强(知名地产商、华远地产董事长):允许“小产权房”合法化,就是允许其他的违法行为合法化,想都别想!
孟晓苏(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国土部、住建部发布的叫停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的文件仅仅是为了摆姿态遏制投资而已。任志强不懂农民,安全问题做好督查就行了,政府难道不需要与时俱进么?关于小产权房问题,媒体要让农民自己发出声音,问他们愿不愿转正。小产权房转正要补交地价,没人愿意补,征房产税即可。小产权房违法,那就修改法律,当年土地承包制也是违法,后来改的是法律。
杜猛(北大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副主任博士):据国土资源部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前,全国小产权房面积高达66亿平方米,为什么?给小产权转正是打破开发模式相对垄断单一化,多元化提供房源的必修课,是成熟市场化的标志!也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向。农民自觉建房视为二元经济平衡发展和倒闭改革的试验田。
吴其伦(财经评论人):小产权房若转正为商品房,则对商品房市场而言实属不公;若全部取缔,则将伤及被高房价逼向小产权房的普通民众。故此,应对小产权房进行变性:对于已使用的小产权房,向房主发放房屋使用权证(黄证);对于在售小产权房,将其纳入公租房;在建小产权房,一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