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或居住)过的房屋,即通常所讲的二手房。
一、 购房资格核验环节
(一)购房资格核验基本资料
1.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
5.购房承诺书原件
(二)受理审批机关
房屋所在区建委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后约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
二、 网上签约环节
(一) 网上签约基本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买卖双方);
2、 房屋所有权证;
3、 买房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4、 买方结婚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或公证出具的证明婚姻状况的公证书;
5、 央产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6、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7、 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
8、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
9、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10、 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
(二)受理审批机关
房屋所在区建委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后约10个工作日
(四) 收费标准
无
三、 房屋转移登记环节
(一)房屋转移登记基本资料
1、 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7、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
8、 《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央产房提供);
9、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10、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11、 土地出让金缴存证明原件;
12、 其他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批机关
房屋所在区房管局
(三) 相关费用
1、契税
① 本套房屋为购房人唯一住宅用房且建筑面积≤90m²,房屋成交价 格1%;
② 本套房屋为购房人唯一住宅用房,建筑面积>90m²且≤140m²,房屋成交价格1.5%;
③ 本套房屋为购房人非唯一住宅用房或建筑面积>140m²,房屋成交价格3%;
④ 本套房屋为购房人非唯一住房,房屋成交价格3%;
⑤ 非住宅用房,房屋成交价格3%;
⑥ 购房人为非自然人,房屋成交价格3%。
2、 个人所得税
(本次房屋成交价格-房屋原值)×20%
注:本次出售住宅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满5年且本套为出售人家庭唯一住房,不交纳个人所得税。
3、 营业税
本次房屋成交价格×5.6%
注:本次出售住宅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满5年,不交纳营业税。
4、工本印花税
5元/本
5、房屋登记费
住宅:80元/证
商业:550元/证